多行不义必自毙,灵石县贩毒分子韩春云伏法(转载)
2012年5月7日,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缉毒支队在灵石县尚河小区破获一起贩卖、吸食毒品的团伙案,毒枭韩春云及其他犯罪分子被警方抓获。
韩春云,男,现年46岁,中共党员,山西省灵石县段纯镇人。韩春云长期从四川、云南等地购买海洛
因、冰毒、摇头丸、“K粉”等毒品,然后到山西灵石、平遥、太谷等地贩卖。韩春云通过贩卖毒品,获
利数千万元以上,并用获取的不义之财建起加油站、修起三层大楼、办起洗沙厂等产业。
丧心病狂的韩春云为了聚敛财富,不惜导演了一幕幕人间惨剧:
灵石县的韩老二,本来是一名国营矿的职工,日子过得非常红火。有一次,韩老二说有些胃疼,韩春云
便拿出点白色粉沫,说是可以治胃疼,韩老二也没多想就吸了。之后,韩老二也染上了毒瘾,韩春云便高
价出售给韩老二毒品。韩老二为支付巨额毒品款,只得卖掉自己房产。可没多长时间,再没钱购买毒品,
后因毒瘾发作,死在灵石铁路桥底下。
有个叫燕萍的年轻女孩子,本是灵石县南关人,在灵石东盛市场做生意。韩春云诱骗燕萍说是少吸点毒
品没有危害,反而可以减肥,诱使燕萍吸食毒品。之后,韩春云利用毒品长期控制燕萍,供其淫乐。同时
,韩春云还强迫燕萍卖淫,自己收取钱财。
韩春云为了不断地扩大毒品的销售范围,拉拢二红、文文等人加入韩春云团伙,以壮大自己的力量。几年
来,韩春云贩毒团伙采取哄骗、引诱、赊销、低价等手段,先后诱使灵石县周边一百二十余人吸食毒品。
韩春云还长期在灵石县尚河小区七号楼租一地下室,作为其容留他人吸毒、嫖宿淫乱的场所。
韩春云贩毒团伙的引诱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及贩卖毒品的行为,直接导致许多青年家破人亡、妻离子散
,亲人反目,其罪行令人发指。韩春云的贩毒行为,在灵石、平遥、大谷等地可以说是妇孺皆知,韩春云
如此践踏良知、藐视国法、胆大妄为,却能长期逍遥法外,与其身后的保护伞是分不开的。据知情人透露
,灵石县公安局张姓领导是韩春云的老人,韩春云没少向张领导进行利益输送;太谷县法院的田光明院长
更是韩春云的铁哥们,韩春云数次逃脱法律制裁,均是由于田光明的沟兑及活动之功。
如今,晋中市公安局一举端掉以韩春云为首的贩毒,聚众吸毒,容留他人吸毒的团伙,广大人民拍手
称快。在此,我们恳请公安机关排除各种保护伞的干扰,将韩春云等犯罪分子绳之以法,还灵石、平遥、
太谷人民一片蓝天。 沙发。。。没看懂 本来就没啥前途。。。。 看不懂....... 回帖是很地道的一种美德!! 回帖是美德~~~路过帮顶吧~~ 回帖是種美德...........這文幹麻的= = 嗯嗯的確是多行不義必自斃 謝謝大大分享~ 謝謝大大分享~